第三章 吃霸王餐的(1/4)

作品:《我在西北开加油站

喝完奶,那家伙又小跑着离开了。

陈牧本来还想说留一下客,可转念想想人家是野生种,呆在荒漠里自由自在可能更舒服,所以他也就就此打住了。

“以后常来找哥玩啊!”

陈牧朝那家伙远去的身影挥了挥手,转身返回营业室,用水洗干净那块小石头,然后凑到灯光下查看起来。

那东西是一个大致四四方方的小方印,所谓的棱角,就是它非常一致的边边角角,这绝对不是自然形成的。

仔细看的话,它的质地应该是玉,具体是什么玉就不知道了,反正看起来杂质很多,给人感觉一点也不温润。

方印周围斑驳不平,实在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,就这么丢在大街上可能也没人会捡它。

唯一有点特别的,就是方印的底下刻着的字。

“受……受命于天,既……寿……永……永昌?”

陈牧看清楚那几个字后,真有点哭笑不得。

虽然他的历史知识不太丰富,可也知道这几个字的出处。

传说当年秦国一统天下,丞相李斯奉命用和氏璧镌刻传国玉玺,上面刻着的就是这个八个字: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。

这块不起眼的小方印上,刻着这么八个字,而且还是简体字,它的价值就可想而知了,可能平时那些地摊上摆卖的物件都分分钟比它做得精美。

陈牧查看完那小方印,又把玩了两下,随手把它塞到收银台前,径自转身回房接着睡觉。

这东西虽然不值钱,可毕竟是块玉,而且还是一头野骆驼给他叼来的,陈牧准备一直留着,当个纪念品。

这一觉一直睡到十点多,陈牧才起来了。

加油站里,维族老人早已在忙碌,虽然这里并没几个客人,可他总能找着活计忙碌,一刻也闲不下来。

陈牧很早就听爸妈说过,维族老人艾孜买提曾是附近一个维族村落里的民兵,年轻的时候参加过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组织的保护巡逻队,可是有一次和盗猎者遭遇,在激战中受到很严重的枪伤,最终瘸了一条腿。

加油站刚开张的时候需要人手帮忙,当地的政府就把维族老人推荐过来,也就是从那时开始,维族老人一直在加油站里工作着,勤勤恳恳,和陈牧的爸妈处得就跟一家人似的。

“小牧,你古丽大婶让我给你带了她亲手做的馕,还有一小罐子果酱,都放在厨房里哩。”

陈牧最喜欢吃古丽大婶做的馕,香脆可口,还有嚼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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